交流合作團組審核程序
來源:泓鈺編輯 發表日期:2013-08-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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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德國留學,合作團組審核
德中高校之間有廣泛的校際學術交流合作,這樣的中國留學申請人可以參加審核部特設的交流合作團組申請人審核程序。
交流合作團組申請人的審核程序如下:
首先,中德高校中的一方,最好是德方,向審核部提供項目計劃、德中高校合作辦學協議復印件。如果團組成員來自不同的中國高校,可以不必提供此協議復印件。但德方必須對此合作項目在德國辦學的方式和期限進行書面解釋。
由德國高校相關負責人親自在中國高校,對參加交流合作團組的成員進行專業性篩選,這是準入該程序的必備條件。
德國高校同時向審核部提供所有團組成員的全部審核材料,若有合作辦學協議,還要同時提交協議復印件,以及對中國申請者進行篩選的筆錄。其中需要證明,何時何地由誰在哪個專業領域進行的篩選。附上挑選出的學生名單,另外提供中方聯系人的的聯系方式。
交流合作團組申請人的審核費用為每人1000元人民幣(含簽證費)。團組成員的審核費以團組名義一筆匯到審核部賬戶。
審核部在對交流合作團組的申請人的材料審核過后,申請人可以免除審核部面談,直接遞交簽證申請。
由于交流合作團組申請人沒有進行審核部面試,并且選擇了一個固定的交流項目,所以其成員不會得到任何審核證書或審核證明。審核部會將審核結果傳真給相應的德國高校和中方聯系人。如果將來在德國更換高校,其成員即視為自動放棄交流合作團組申請人的身份,必須重新參加一般中國境內申請人審核,已經參加一般中國境內的申請人程序的申請者,若沒有通過審核部的面談,不能轉換到交流合作團組申請人程序。這些申請人可以到審核部面談,面談成功拿到證書之后再進入該程序,與其他成員同時提交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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