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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解讀下語言加留學簽證:根據德國大使館最新的規定,當有APS和德國某正規語言班通知書和收費證明后,就可去申請簽證,然后得到語言加留學簽證。到達德國后,原則上一年到一年半內必須要得到(也就是申請到)某德國大學的通知書(一般指考DSH的通知書或者可以直接入學通知書)。才可以繼續延留學簽證。通過DSH或DAF后進入大學,簽證無需回國重簽,直接在德國延期即可。純語言簽證是沒有APS的同學,僅僅以想去德國學習德語為目的,而辦理的簽證,該簽證只能在德國待一年多的時間,就必須回來。
也就是說,想得到語言加留學簽證,只要符合兩個條件:
1.有APS。
2.有某德國正規語言學校通知書。無需大學通知書,就可以申請簽證。得到的語言加留學簽證。當到了德國一年內申請到大學通知書并順利進入大學后,就會去掉學習語言的狀態,保留在德國“留學的居留許可”。(本條不適合直接去德國讀博士或預科的學生,目前只適合直接讀本科或碩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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