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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未成年人申請德國簽證需要哪些特殊材料?
德國使領館本著對未成年人認真負責的態度,確實對未成年人的簽證申請有額外要求,比成年人多出幾項材料,這幾項材料是對未成年人申請簽證來說非常重要的,適用所有簽證類型。
1.經過中國外交部或中國駐外使館認證的出生醫學證明公證(內含翻譯)原件。
2.經過中國外交部或中國駐外使館認證的親屬許可公證(內含翻譯)原件。(如果孩子是跟父母雙方一起出行,則不需要這份材料)。
3.未成年人經濟情況證明需要出具其經濟依附人(通常為父母)的材料(也就是父母的經濟證明)。
問題二:做未成年人出生證明公證時必須翻譯成德語嗎?
出生證明公證時一定要求公證處做包含翻譯的公證,英語或是德語的翻譯都是可以的。
問題三:如果未成年人只與父母中的一方出行,應提供哪些材料?
當未成年人與父母單方(父親或母親)一同出行,則需要另一方(不陪孩子出行一方)的許可同意,同意孩子由另一方父/母單獨陪同出行。這時需要提供親屬許可的公證與認證件。
問題四:如果未成年人單獨出行,父母雙方都不陪同,應提供哪些材料?
當未成年人單獨出行,父母雙方都不陪同(例如與老師一同前往,或是其他親人陪同,但是父母雙方都不參與這次行程),這種情況需要提供雙方父母同意孩子單獨出行的親屬許可公證與認證。
問題五: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本人去遞交簽證材料呢?
針對申請短期德國申根簽證現在有兩個選擇:
第一,直接去使領館遞交。需要預約而且每一位申請人都必須親自前往使領館簽證處面簽,所以如果您選擇直接在使領館遞交,那么未成年人必須本人出席。
第二,通過簽證中心遞交。 如果通過受理中心遞交也需要預約,但是可以不需要本人出席,所以未成年人遞交申請材料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未成年人本人出席,但是由于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其不能單獨出席,需要父母一方或監護人陪同。
第二種情況,未成年人的材料可由父母中的一方代送至簽證中心。遞交的同時只需要提供其關系證明。
第三種情況:未成年人由非父母非監護人的其他代送人代送。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則需要隨材料一起提交父母或監護人一方簽字的遞交簽證申請的委托書,及代送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問題六:未成年人簽證申請表中的簽名可以由父母代簽嗎?
對于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請表則必須由至少父母一方代為簽字(簽父親或母親的名字),也要求簽名必須是原件。如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小編建議未成年人的申請表上父母親都把名字簽上,德國使館對于簽名的要求還是相對比較嚴格的,這樣會更有助于您的簽證申請。
問題七:未成年人的護照簽名可以由父母代簽嗎?
不可以。如果是G開頭的舊版護照,10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需要簽字的,也就是護照末頁簽名處應為空白。10歲以上的孩子需要在護照上親自簽名,切記不能由父母代簽。E開頭的新護照則不存在這個問題。
問題八: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離異,孩子跟著母親一起生活,母親想要帶著孩子去德國必須要有父親的親屬許可公證嗎?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時母親擁有對孩子的獨立監護權,則不需要父親的許可公證;但如果離婚時母親只是獲得了對孩子的撫養權,意味著父親仍然對孩子持有監護權,則必須要提供孩子父親的許可公證。
如果離異后雙方失去聯系,即使孩子由母親一方撫養,但在法律上父親仍然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所以孩子的出行一定要得到父親的許可。在雙方失聯的這種情況下,小編建議母親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孩子的獨立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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