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A2課程
課程優勢
- 歐洲共同參考框架
- 免費試聽
- 免費重聽
- 中外教結合
授課教師
- 中外教結合
- 海歸碩士精英
- 學生高度認可
近期熱門課程:500課時留學班A1-A2課程班TEF/TCF考前沖刺班
3.3.6 因素 6. 陪同的法定配偶或同居配偶的條件
陪同的法定配偶或同居配偶的條件包括四個標準:教育水平,專業領域,年齡和語言水平(法語)。
當配偶的勞動者資格被審核時,需要考慮到的其他因素與申請人相同:在魁北克的居留期與親屬,有效的就業安排和子女
3.3.6.1 標準6.1 : 教育水平
教育水平的評定,采取與主申請人相同的方式,除了那些在這里不適用的標準(參見移民手冊,3.3.1.1小節)。得分在0到3分之間,標準如下:
無普高或職業高中文憑
5年全日制普通高中文憑 1分
2年全日制專科文憑 1分
4至7年全日制職業高中文憑 2分
1年全日制技術類專科文憑 2分
2年全日制技術類專科文憑 2分
3年全日制技術類專科文憑 2分
1年全日制本科文憑 1分
2年全日制本科文憑 2分
3年或以上全日制本科文憑 3分
1年或以上全日制碩士文憑 3分
博士文憑 3分
3.3.6.2 標準 6.2 : 專業領域
此項評分方式與主申請人相同(參見移民手冊,3.3.1.3小節)。如果是國外文憑,得分是0,2,3和4,如果是魁北克文憑或相當于魁北克文憑,得分是1,2,3和4。
3.3.6.3 標準 6.3 : 年齡
評分方式與主申請人相同(參見移民手冊,3.3.1.3小節)。得分在0到3之間,標準如下:
低于18歲 0
18歲至35歲 3
36歲 2
37歲 2
38歲 2
39歲 2
40歲 1
41歲 1
42歲 1
43歲及以上 0
根據RSRE法規1.a.1)條款的規定,配偶在遞交移民申請時必須年滿16歲,否則,不能陪同主申請人移民。
3.3.6.4 標準 6.4 : 法語
評分方式與主申請人標準相同,但分數在0至6分間變化。(參見移民手冊,3.3.4.1小節)
3.3.7 因素 7. 有效的就業安排
有效的就業安排旨在評估魁北克雇主提供的職位安排,特別是那些蒙特利爾大區(RMM)以外的雇主所提供的就業安排。此因素包括兩個標準:蒙特利爾大區的有效就業安排和蒙特利爾大區以外的有效就業安排。得分根據不同的工作地點而有所變化。
蒙特利爾大區的領土,根據市政部和地區政府的法規規定,由蒙特利爾、拉瓦爾和朗基爾的地方選民會議決定。要確定有效的就業安排是否來自蒙特利爾大區,請參考本章附錄5(移民手冊,附錄5)。
申請人或其配偶若持有有效的就業安排即可得到此分。但就業安排必須要符合本章5.2節所列舉的條件(參見移民手冊,5.2小節)。
3.3.7.1 標準 7.1 : 蒙特利爾大區的有效就業安排
持有蒙特利爾大區雇主發放的有效就業安排的申請人或其配偶可得到本標準的6分。
3.3.7.2 標準 7.2 : 非蒙特利爾大區的有效就業安排
持有非蒙特利爾大區雇主發放的有效就業安排的申請人或其配偶可得到本標準的10分。
3.3.8 因素8. 子女
根據選拔外國僑民法規法規第一章第一節的規定,子女這一因素考慮的是申請人或陪同的配偶(或同居配偶)需要承擔撫養義務的子女。
子女這一項的分數是按遞交申請材料時的年齡來給的。在初審或選拔階段不會生效。
備注:
-子女是加拿大公民的也被算在本因素里,如果申請人在移民過程中需要的話。例如,一對外國僑民夫婦有一個在魁北克出生的孩子(加拿大公民),只要按照選拔合格勞動者的正規程序遞交了移民申請就可獲得此項加分,因為這個孩子也是其父母移民的程序之一。在魁北克有孩子而只是在此臨時工作的夫婦也可獲得該項加分。
3.3.8.1 標準 8.1 : 12 歲及以下
每個子女可得4分,最多可得8分(本項最高分)。
3.3.8.2 標準 8.2 : 13 至 21 歲
每個子女可得2分,最多可得8分(本項最高分)。
3.3.9 因素 9. 經濟自主能力
經濟自主能力這一項分數是1分。這是必須要得到的1分,否則即被淘汰。要想得到這1分,申請人需要在部長提供的表格材料上簽定一份下面這樣的合同:
-在合同準備期間(作為永久居民到達加拿大之日起3個月),至少擁有與RSRE附錄C中的預計金額相等的資產。申請人需按表格材料的指示在合同上登記財產總額。
-在合同有效期內,申請人需保障自己及陪同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
-申請人需明確在簽證期內,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都不會得到資金援助。
-申請人要保證全額償還魁北克政府根據現行法律給予申請人或其家人的資金援助。
-如果申請人的永久居住申請是在加拿大受理的話(由加拿大移民局批準其永久居住地的申請人),要求如下:
-申請人需上報年收入總額;
-在合同期內(3個月),申請人需保證自己以及合同中提到的、在遞交認證時身在加拿大的其他人的基本需求。
從申請人到達加拿大之日起即需履行此義務;如果申請人的永久居住申請是在加拿大受理的話,則從遞交魁北克選拔認證的那天算起。
如果申請人不能簽署上述這樣一份合同,則不能獲得這1分并將自動被淘汰。
備注:
-選拔期間,移民局的工作人員要審核陪同移民的其他成員的與經濟自主能力相關的合同,因此,申請人需要簽定一份新的合同,并向移民局遞交一份復印件。如果有面試的話,申請人需明確雇傭合同的擔保范圍,尤其是與移民相關的各項費用(例如交通費、政府收費、與移民相關的顧問費或律師費等)以及在魁北克的住房安置問題。
-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子女也包含在合同內,包括子女是加拿大公民的情況。
-合同中提到的資金擔保金額按簽署合同時的匯率計算。
-當家庭狀況突然變化時(例如新生兒的誕生)移民工作人員需按程序讓申請人重新填寫一份合同
-申請人需自留一份已簽署合同的復印件,這十分必要。當申請人面試的時候,移民局官員會查看或再收取一份已簽署合同的復印件(如果過期要再辦一張)來確認在面簽時合同是否已簽訂或生效。
3.3.10 因素 10. 適應能力
適應能力在面試時評估。因此,只有能進面試的申請人才能在這一項得分,其他人不能得分。
根據選拔外國僑民法規法規,為了判定適應能力的程度,移民局工作人員會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移民項目的準備情況,融入社會與職業化的能力以及在魁北克的熟人等。移民局工作人員需對申請人進行整體評價并根據以下因素打分:
-對魁北克的了解;
-為了更好地融入社會經濟生活所采取的措施;
-依具體的職業業務而看的個人素質。
前兩個因素的評估以申請人的移民計劃所描述的內容為重點,最后一個因素主要是看申請人個人。這個措施是為了讓申請人從在國外時起就要以移民計劃為中心考慮如何融入魁北克的社會經濟生活。
為了準確評估申請人的適應能力,移民局工作人員要考慮到以下這些方面:
-根據申請人對魁北克的了解情況進行評估:
-對勞動市場的了解(例如:本人希望從事的職業在魁北克不同地區的就業前景,在魁北克從事該職業的條件,職業競爭力所具備的不同特性等);
-選拔技術移民的常規章程
-對所涉及的經濟領域的了解;
-對生活條件的了解。
-根據申請人對盡快融入魁北克的經濟生活所采取的措施進行評估:
-為了得到一份在魁北克的工作所采取的措施(比如:投簡歷,瀏覽就業網站);
-為提升法語或英語水平所采取的措施;
為得到從業資格證所采取的措施,如果要在魁北克從事一項職業的話;
-為融入社會生活所采取的其它個人措施(定居地,子女入學等)。
-在職業業務方面根據申請人的個人素質進行評估:
-在面試過程中熟練運用自己的知識和成就的能力;
-對移民計劃中的困難(資金、家庭或職業方面)的認識及自己的具體做法;
-對魁北克社會價值觀的理解;是否簽署了《魁北克社會公共價值觀宣言》;如果不會說法語,還要考慮申請人學習法語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