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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就業安排有效的程序
5.1 概述
在技術移民甄選表格中出現的有效的就業安排這一因素,旨在簡化符合魁北克雇工具體要求的合格候選人或其配偶的永久甄選。有效的就業安排這一因素旨在:
-鼓勵外國申請人盡可能快的在魁北克得到一份職位;
-激勵更多的技術移民到蒙特利爾市以外工作;
-簡化已經在魁北克臨時工作的申請人的甄選過程。
擁有有效工作安排的申請人(或其配偶有)在選拔表里會得分,如果職位在蒙特利爾市以外得分會更多。另外,他的申請會在其他技術移民申請人的常規程序中,得到優先處理。甄選過程和優先處理申請程序已經在第4章中做過介紹(請參看GPI 3-1, 第4.1.8節)。
對有有效就業安排的申請人的要求與其他所有技術移民申請人的要求是一樣的,他的甄選表格需要保證:
-候選人需要在魁北克定居,并達到經濟、人口和語言所要求的限度;
-在確定不移的經濟變革的背景下,候選人需要符合在魁北克中長期定居的經濟條件。
擁有有效就業安排的申請人同樣要能證明其符合職位要求并滿足全國職業分類CNP)里的條件或者是適用于魁北克的要求,如果有需要的話,擁有錄用證明或者是從業資格證。另外,一旦接受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請人將會有該職位的書面錄用通知。
移民工作人員會優先處理有效安排工作的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DCS。技術移民,無論其是否具有有效的就業安排,其處理的程序都已在第4章介紹過(請參看VOIR GPI 3-1)。
5.2 使就業安排有效的規定要求
根據選拔外國僑民法規(RSRE)的因素7,有效的就業安排是指:魁北克的雇主給外國僑民或其配偶提供一份長期固定的全日制的工作,這份工作并且滿足以下條件:
-在CNP里,能力水平高于D,且工作者滿足從事這項工作的條件,特別是在魁北克從事這項工作的條件;
-不涉及CNP里中間組647 的職位(家政人員和看護人員);
-這份工作能帶給魁北克勞動市場積極的或中立的效果,這個效果的評估是根據這份職業的技能或知識的發展或傳播,或勞動力稀缺行業的勞動力的吸收等來進行的;
-在魁北克的雇傭工作不會違反工作地點的勞動沖突法規,不會妨礙其他人從事同樣的工作,且不違反勞動法(L.R.Q., c. C-27);
-在魁北克經營了12個月的企業的雇主書面雇傭外國僑民或其配偶,如有需要,書面通知其一旦進入加拿大,即可上崗。
5.3 雇主申請提供的就業安排有效
在知道雇傭外國勞動者的所要求的條件后,雇主若想令就業安排有效,需要給移民局寫一封想雇傭外國勞動者的信。這封信需要用有其公司箋頭的信紙寫,要明確提供的職位名稱,申請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以及招聘負責人的姓名和聯絡方式.
這封信應投寄到魁北克經濟移民指揮辦(DIEQ)或魁北克移民局(SIQ)。
收到這封信后,移民工作人員會回復信函(PERM 700, PERM 701 OU PERM 610 dansINTIMM),并附上就業有效檢測表及補充信息表。這兩份表格將和申請人的簡歷一起交回給MICC,如有必要,還要交從業許可證及以下資料:
-合法的企業登記證明;
-有會計簽字的企業最近資金狀況的復印件;
-所提供職位的工作內容的描述;
-已進行的招聘步驟證明。
就業有效檢測表要填寫完整并簽字,還要交納提供長期工作的檢測費。付費方式請參看GPI 5-4。
收到雇主的申請后,DIEQ或SIQ的移民工作人員會給提供工作的外國雇員一個與檔案一致的編號,這個號碼被寫在表格的右上方。工作人員還要在頁底一欄留給行政部門的區域里指明這個職位是在蒙特利爾之內還是之外。蒙特利爾的行政區劃分請參看本章的附錄5。
5.4 就業安排有效申請的檢測i
檢測提供就業的有效申請分為兩步:
- 提供的職位的分析;
- 對候選人能力的分析。
5.4.1 對提供的職位的分析
魁北克提供就業由DIEQ或SIQ來分析,包括公司的運行能力和所勞動力的需求以及提供就業的工作條件要求。
5.4.1.1 公司的經營狀況
移民工作人員要確保該公司已運行了12個月。核查內容包括登記注冊的日期,業務范圍,資金狀況,職員人數,計劃所需的勞動力等等。
5.4.1.2 勞動力的需求
工作人員根據以下內容檢測勞動力的需求:
-經濟活動領域的工作前景和工作市場指南,若有可能,還會涉及地區。提供工作市場和魁北克就業地區經濟學家的信息服務(IMT在線);
-雇主要作出努力,為魁北克居留者提供培訓,以便他們能勝任日后的工作。這些努力包括:
-公司的職位告示;
-在報紙、專業雜志或媒體上公布提供就業的廣告;
-使用魁北克就業服務或人力招聘公司;
-如有可能,為在魁北克的教育機構的畢業生提供短期工作;
-為尋求職位的人提供信息,如有必要,表明拒絕原因;
-對雇主提供的職位進行描述,包括任務、責任、CNP要求的資格或魁北克的相應職業要求;
-根據工作法中對經濟領域工作準則和執行條件的規定,提供工作條件和支付的工資情況;
-勞動力的人員流動,包括在此項目中先前被雇傭的魁北克移民和臨時雇傭的外籍工作者。
5.4.1.3 視察雇用公司
出于以下原因,視察雇傭公司是必要的:
-雇主是第一次提交申請,MICC沒有其檔案;
-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額外審核是有必要的。審核以公司的運營能力水平或提供就業的水平為標準,內容包括了公司的經營范圍,公司規模,職位性質以及流動資產,手寫或電子信息等。
5.4.2 對候選人能力的分析
對提供的職位的評估沒有問題后,在發放提供就業的最終決定之前,DIEQ或SIQ得移民工作人員會對候選人(如有必要,對其配偶)能否勝任該職位進行測評: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把候選人的簡歷和所提供職位的描述進行對照,看候選人是否達到雇主對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其特殊技能的要求。測評時需參看其長期工作確認表、信息表是否完整。具體參看《職位信息表》;
-把候選人簡歷內容與CNP所描述的要求或在魁北克從事該職業的要求進行對照,看候選人是符合條件。必要時,還要核實候選人是否有相關的從業許可證。
5.5 作出決定
對候選人或其配偶進行以上檢測之后,作出的決定可能是同意有效就業安排或拒絕有效就業安排。
5.5.1 同意就業安排有效
DIEQ或SIQ的移民工作人員在就業安排有效檢測表上注明“同意”,并會給雇主發送確認信函(PERM 404 或 PERM 616)。
備注:
- 就業安排有效被同意后,DIEQ或SIQ的工作人員在就業安排有效表上留給行政部門的區域內填寫長期就業有效,并隨上述表格一起,發送補充信息表格復印件,包括兩頁的《職位信息表》。其內容如下:工作描述,教育背景及工作經歷,特殊技能。
- 自此刻起,候選人的資料應該進行優先處理,BIQ的移民工作人員要在SEPTE里存入事件編號« TP1 : TRAITEMENT PRIORITAIRE »。具體操作流程請參看第4章(GPI 3-1, 第4.1.8小節)
5.5.1.1 對候選人的選拔
收到有雇主簽名的就業安排有效表的候選人,移民工作人員會優先對待,如有必要,也會考慮其配偶的甄選表格中所有因素。甄選階段所評估的標準和流程已在本章第3節進行介紹。就業安排有效會撥給有此有效證明的主申請人或其配偶。通過材料選4節拔和面試選撥來挑選候選人。
BIQ的工作人員會對申請進行處理,并令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簽署長期就業安排有效表。
甄選材料:
-在對檔案進行決定時,如果候選人達到了有效就業安排的通過分數,BIQ負責預選階段發送有效就業安排的工作人員將檔案返給候選人以簽字,確定他被工作錄用。
-收到候選人簽名的有效就業安排后,負責預選階段考核的工作人員需要核實分數。一份CSQ和信函132(自2009年10月14日起,優先處理CSQ OEV)會發送給主申請人和其家屬。隨信發送的還有簽有雇主和候選人名字的有效就業安排表格的第二份復印件。
甄選面試:
-面試決定的情況:如果如果候選人達到了有效就業安排的通過分數,移民工作人員會讓候選人在有效就業安排表格上簽字,并核實分數。一份CSQ和信函132(自2009年10月14日起,優先處理CSQ OEV)會發送給主申請人和其家屬。隨信發送的還有簽有雇主和候選人名字的有效就業安排表格的第二份復印件。
-移民工作人員通知DIEQ或SIQ候選人甄選通過的決定,并發送簽有雇主和候選人名字的有效就業安排表格的第三份復印件。
-如果候選人未達到甄選通過分數,顧問會確認移民部的決定權是否有其他可能性(請參看GPI 3-5)。否則申請將被拒絕(具體流程請參看GPI-3-1,第4.2.3小節)。在申請被拒絕的情況下,移民工作人員通知DIEQ或SIQ候選人甄選未通過的決定,并發送簽有雇主和候選人名字的有效就業安排表格的第三份復印件。
5.5.2 拒絕就業安排有效
如果就業安排有效的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候選人的能力不夠,工作人員會給雇主發送拒絕申請的信函(PERM 452 OU PERM 630),并寫明拒絕的原因。這封拒絕信的復印件會寄到B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