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一詞的原意是奇異古怪,古典主義者用它來稱呼這種被認為是離經叛道的建筑風格。巴洛克建筑是17-18世紀在意大利文藝復興建筑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建筑和裝飾風格,特點是外形自由,追求動態,喜好富麗的裝飾和雕刻、強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這種風格在反對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調和表達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巴洛克式建筑的特征:
1、炫耀財富。常常大量使用貴重的材料、精細的加工、刻意的裝飾,以顯示其富有與高貴。
2、不囿于結構邏輯,常常采用一些非理性組合手法,從而產生反常與驚奇的特殊效果。
3、充滿歡樂的氣氛。反對神化,提倡世俗化。
4、標新立異,追求新奇。這是巴洛克建筑風格最顯著的特征。常采用以橢圓形為基礎的S形,波浪形的平面和立面,使建筑形象產生動態感;又或者把建筑和雕刻二者混合,以求新奇感;又或者用高低錯落及形式構件之間的某種不協調,引起刺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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