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名學員享有兩次課時的保留或轉班、轉讓權利,學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第三次申請。第一次申請學校予以免費保留、轉班或轉讓課時,第二次申請需繳納手續費100元。
二、學員辦理課時的保留、轉班或轉讓時,剩余課時數以學校接到學員正式書面申請之日開始計算,用所報課時總數減去已發生的課時數,剩余部分為學員保留、轉班或轉讓的課時數,如學員因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交書面申請的,對于之前已發生的課時,視為學員自動放棄。
三、對于中途辦理課時保留或轉班、轉讓的學員,學校扣除已上課時,剩余部分為保留或轉班、轉讓課時,如學員復課時,學校課時有所調整,則學員所保留或轉班、轉讓的課時按照調整后的課時費重新核算。
四、在課時保留或轉班、轉讓期間,如學校教學地址、教學方法、授課方式、所用教材等方面發生變化或調整,學員應以學校最新調整為準,如因此造成的不便或損失,由學員自行承擔。
五、課時保留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超過6個月的,所有保留的課時無效。學員因自身原因未及時復課的,產生課時,視為學員自動放棄。
六、轉讓課時的,需轉讓雙方共同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校辦理,擅自轉讓的,一經發現,學校不予認可,同時剩余課時自動作廢,相應損失由學員自行承擔。
七、報名注冊時優惠或促銷的課程,在辦理保留或轉班、轉讓時,需將剩余課時折算為原價后再進行辦理。
八、課程進度超過90% ,不再辦理課時保留或轉班、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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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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