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移民咨詢:我有工作性質的居留證,我的工作合同屬于“隨叫隨到”,持有這種合同時能申請延期居留證嗎?
移民網律師為此解釋稱,根據1999年第394號法令的規定,非歐移民延期居留證時必須證明有足夠的收入養活自己和家庭其他成員。所謂足夠的收入是來自工作或其它合法收入來源,也可以出示一份有效的聲明代替收入,但這種聲明必須經過主管機構的認證。移民持有“隨叫隨到”類型的工作合同也表明有一定的收入,該收入也必須按要求上稅,只要年收入符合社會保障的年度要求,便可以正常延期居留證。意大利現行勞動法對“隨叫隨到”類工作合同有一定的要求,包括三年中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00個工作日。
此前,意大利法律規定持有工作居留的移民在延續居留時必須持有長期的全工合同,但鑒于意大利經濟狀況持續低迷,以及移民持續回流帶來的移民人數下降,意大利企業紛紛調整用人策略,為降低企業成本,經營者們更偏向于雇傭臨時工或兼職人員。
根據規定,移民長期失業將會面臨合法居留被取消的境地,為此,意大利政府也對移民延續居留的相關規定做出了調整,在限制勞工名額發放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優先保證意大利境內原有移民的就業機會。不僅是意大利,80%的法國企業流行短期合同,使企業用人更為靈活且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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